法律问答
我在上班路上摔倒遭成右腿内侧韧带拉伤,现在正在治疗中,医生怀疑半月板损伤说让做核磁。我想问下这属于工伤吗?还有我这摔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当时和领导请过假,但是没痊愈留下后遗症了,医生建议继续治疗,需要静养!
2018-11-03 10:0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工伤后遗症导致发病大致说的是工伤复发。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
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
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依法规定的工伤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患职业病病情加重的,视同工伤复发。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
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的,经用人单位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由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补助金:
(一)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每月伤残津贴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
(二)以用人单位当年应当为工伤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医疗补助金;
(三)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每月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生活护理费。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轻微工伤休息有工资吗
工伤索赔
7979
马俊哲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受伤算工伤吗
01:16
2345
最完整的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
下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索赔
11364
李正红专职律师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01:13
2345
尘肺职业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
职业病赔偿标准
你好!做磁共振检查的是半月板损伤,在上班的路上摔伤的,属于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在家具厂里上班,当时有点疼没在啊,去做了磁共振才知道是膝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上班途中,被路上的冰滑倒,造成左腿膝盖扭伤,前交叉韧带断裂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12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79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57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49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34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380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安国市律师
博野县律师
定兴县律师
定州市律师
阜平县律师
高碑店市律师
高阳县律师
满城区律师
清苑区律师
曲阳县律师
顺平县律师
唐县律师
望都县律师
徐水区律师
易县律师
涞水县律师
涞源县律师
涿州市律师
蠡县律师
竞秀区律师
莲池区律师
石家庄律师
邯郸律师
邢台律师
保定律师
唐山律师
秦皇岛律师
沧州律师
廊坊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