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是邮政局的一名投递员,在投送报纸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车祸导致邻居下颚粉碎性骨折,2个胳膊都骨折了,请问这属于工伤的范围吗?如果评伤残应该是几级?在住院治疗期间,邮政局不给发工资了是否合理?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18-11-03 10: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 工伤鉴定的标准都是全国统一的,在伤者职工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存在伤残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n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随机安排伤者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格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从医疗专家库中随机3到5名专家出具鉴定意见,由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综合得出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丧葬补助金;
    10、供养亲属抚恤金;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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