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都是异地户籍,假如离异应该怎么做?需要什么有效证件,假如诉讼离婚得话需要什么标准

离婚
2020-08-04 20:4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达不成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正在被劳教、被监禁的人起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引起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对于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院已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没有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的,或者是有和好可能的,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依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第
    一、是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
    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
  •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没有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的,或者是有和好可能的,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