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厂子辞退通过劳动局起诉通知5号开庭,昨天厂子告诉上班去,不给签合同不上险只开生活费,如果我不同意回去上班继续起诉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3 10:5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辞退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无故辞退是违法的,可以要求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要注意在没有接到正式辞退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辞退你就不上班,到时用不良单位会不承认说你自己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这样你没有证据证明是公司辞退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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