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四月我爸在一手脚架上伤摔下,经鉴定已造成七级工伤,关于赔偿问题,工程总负责人和手脚架的包工头两方推卸责任,而且我爸没有和任何一方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七级工伤好后赔偿多少?如果要起诉是起诉谁?如果由手脚架包工头起诉(手脚架包工头有我爸工伤鉴定复印件。)那么他能打赢官司拿到赔偿吗?



谢谢!

工伤索赔
2018-11-03 12:5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 1,需要做完工伤鉴定才能进行相关赔偿,赔偿是按工伤等级不同支付相对应标准的赔偿费
    2,在伤情稳定后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工伤鉴定后如果无法继续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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