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别五十万,可是我户下有一处房地产,房本在金融机构作质押,现在我想把房地产迁移,不愿被人民法院被查封!我想问一下有什么好法

2020-08-05 15:5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建议慎重处理
  • 你好,所谓的质押假如你想要贷款的话债权人要求你拿一样动产。处置给他,然后这个动产流在他那里,他想有留置权,假如你以后还不上款的话他就会将这个动产拍卖,然后用于偿还他的债权。
    不动产是不可以质押的。只有动产才可以质押
  • 你好,质权,亦称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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