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十七周岁以上,做了一个星期不愿做了,薪水我也不想要如果三天自动离职有法律依据吗,商业保险哪些的也没交,

2020-08-05 22: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自动离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劳动者单方未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二是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通知期满后立即离职。三是劳动者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后立即离职。四是劳动者依法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立即离职。
    自动离职的解决方案:若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离职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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