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我爸爸把赔的新房子写的自己的名字并留遗书特定给我老公想离婚要分房会分走吗我爸爸如今仍在

离婚
2020-08-06 07: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
    所以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的想法只是一种想当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 不能分。
  • 如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生活,则成立事实婚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双方为同居关系,双方分开即可。房子是 你爸爸的财产,他人无权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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