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以及租老总发生争执,并沒有要想打架斗殴,老总先动手能力,母亲反击负伤,是不是归属于正当防卫

不正当竞争
2020-08-06 10:1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别人先动手还手不算正当防卫,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相互斗殴起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
  • 打架中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再还手的这种情况属于互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打架还手一般属于互殴,打架还手,实践中大多会认定为是一种斗殴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打架还手不属于正当防卫,并不意味着遇到危险不可以出手。其实,设置正当防卫的目的并非鼓励互相伤害,而是告诉大家在遇到现实危险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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