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个男人在结婚前首先写自己的名字,加上我的名字,比如结婚后我会得到一半的财产吗?

2020-08-06 10:2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 是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可以说明问题,公证太贵。
  • 名字可以写你一个人的,这个没有问题,但最好还是去公证一下,以免对方以赠与的理由要求分割财产就比较难举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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