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撤走时户口上有父母和一个女儿,分居时父母死了,这个家是这个女儿一个家还是其他孩子没有继承权?

2020-08-06 15:4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不管父母怎样,孩子总是无辜的。私生子也好,非婚生子女也好,在对父母的遗产上面都是享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能够作为继承人。而在继承财产的比例上面,一般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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