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他的兄弟,他的父母说分居,分为三点,我的丈夫和我只是结婚没有动账,分居我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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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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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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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诉讼离婚,提供您老公的经常居住地地址,法院可发传票。同时分居3年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明,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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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