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7日在樟木头倒车时,后方一辆骑电动车的妇女和车上3个小孩倒地,大人有一点刮伤,没流血,我车没有任何刮伤,电动车妇女打电话给他老公,他老公马上叫了120送到医院,我已报122,首先来的是拖车,跟他老公很熟,122又等了10多分钟才到,我也认了我的责任,拖车单让我签子,现场没有任何协调,我叫了保险也到场,好像跟他老公熟,只给了一张名片让我找他别的同事,电话不接,随后对方叫了人很凶,还推了我,要我去医院付钱,我打电话保险总机他们让我先垫付,说星期天没人去,我就随他老公去了医院,当时交了1800多检查费,检查结果没有任何问题,但医生还是帮他办了入院,4个人我又每人交了1000押金,错在我当时押金单和发票没拿到手,我也有急事离开了,当我在门口等人接我时,对方马上办理出院,退掉4000押金,8月9日下午我去交警大队,到了打电话他也来了,开口向我要8000块钱,电动车另外算,电动车并未受损,我要求他拿发票给我,对方拒绝,保险也要求他提供资料他说先同意赔8000再说,交警现场也不管,他就走了,我已申请交警快速处理,如果对方不交钱押我车,3个工作日可去交警提车。当时我医院交钱是刷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