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定后是不是具备法律认可,還是必须公平后才具备法律认可

离婚
2020-08-07 09:42: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和解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声明等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材料,不是必须得有第三人签字的。只要当事人在签字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签字行为,系当事人对于和解协议上所载明内容的认可,系双方当事人对于协议之中的条款达成合意的表示。因此,自签字之时,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2、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7条、58条、59条、60条
  • 夫妻双方签订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双方不到相关部门去登记离婚,则该财产分割协议因前提未成立而不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