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一岁半。 我想离婚。 婆家的家庭环境比我家好。 离婚的孩子给谁?

离婚
2020-08-07 10:03: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由其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你想争取对小孩的抚养权,需要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比如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法官通常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量,故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此外,从双方的经济条件考察,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