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我的亲戚在一餐厅打工,在该餐厅内被另一员工打伤,已动手术,现伤情鉴定为十级,打人者为花都当地人,在逃。请问:

1. 派出所一直抓不到人,打人者每年有分红,我们怎样能拿到赔偿呢?

2. 该餐厅老板是否负有部分责任呢?



急待你的回复,谢谢!

暴力伤害
2018-11-04 17:0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要先作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2、打人受伤也要赔偿对方医药费等费用,要视情况而定。
  •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致人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  
    2、如果是在以上范围内的赔偿则属于合法合理范围内,但超过了以上赔偿项目,则你有权拒绝;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4、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