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我朋友的钱,没有写便条,现在我通过短信他承认,是没钱还我,我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吗?

2020-08-08 10:2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朋友借钱不还但权人没有证据的,可以通过其他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证据。
  • 借钱不还没有证据的,可以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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