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喝醉酒滋事,打架吓唬毁坏别人会计,不法入屋,随后把把成轻微伤,早已赔付??我都未满十八岁 也要开法院 我该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20-08-08 11: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打人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 你好,打架可以报警,造成伤害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属于民事纠纷。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进行罚款、拘留。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属于刑事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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