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付是我父母的。我买房子的时候,我写了我女朋友的名字。现在我分手了,我没有结婚。我能把她的名字从房子里取下来吗?

2020-08-08 15:1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
    买房时写谁的名字由双方协商。办理房产登记时登记两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在结婚前购买且只登记他一人,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
  • 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说明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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