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酒店上班端午节时给客人点菜因地板打滑摔倒照成右手腕伤到了筋,至今未好,酒店的管理人员也不问问员工的伤势也不带去看下,总之就是不问你的事,工伤本因酒店负责的,可是他提都不提,只好自己看,本就手腕伤到去给他说不上班了,要辞职,他不给辞职说任何借口不给辞职,找过好几次,都不给辞职,工伤期间他给我了假,但是工伤期间养病有没有工资啊,我们酒店是不签合同的,我该怎么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啊,我不是呼市的人,外地的,要回家去养病,他不给工资,我不要再去找他要他就算我是离职,一分不给,我该怎么办啊

2018-11-05 08:1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反映。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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