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十二年的户口一直在农村,现在我们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村里我没有土地,这不合理吗?

2020-08-09 01: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
    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
    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 按照法律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 征地补偿不合理的,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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