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我哥哥开了一家公司,我借给他26个村子的利息,我哥哥2013年欠钱,我哥哥失踪了,我要求他的儿媳还钱。

2020-08-09 01:15: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答:
    1、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起算;、
    2、如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可从你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但建议尽快选择起诉的方式索回借款,否则,证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证据很难搜集;
    3、借款利息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4、可以考虑把多个借条集中为一个借条,具体内容看双方约定

  •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我们假定约定利息为24%以内,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债务,在该限度范围内,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主张自己获取本金利息的权利,需重要说明一点的是,尽管找不到债务人或债务人失踪,但并不影响起诉,明确诉讼主体以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期间届满则视为已经送达,并可作出缺席判决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正常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2、债务人失踪,根据我国民法对失踪宣告的规定,作为债权人的你作为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在债务人持续失踪下落不明2年以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在法院作出失踪宣告以后,债务人的债务将经由财产代管人就失踪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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