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习期工资一般都有哪些要求?在劳动合同书中怎样反映?假如劳动合同书中未反映,是不是能够明显低于正常薪水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8-09 03:15:16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的话,用人单位要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根据实习协议约定处理
  • 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维权
  • 综合当事人的问题,分析如下:  1,孩子在没有合法收养手续的前提下,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是不能办理出生申报手续的;  2,当事人应联系孩子的亲生父母,并要求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3,如果无法联系到孩子的父母的,也可以向当初的领养地,寻求帮助,让其代为联系;  4,如果《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必须找原接生医院进行补办后,才能申报孩子的户口。  一,《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补办手续:  1,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2,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4,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5,由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  二,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父母居民身份证;  
    (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后补发出生证明正文、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审核后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 收养的小孩光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然后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受理,并报市、县公安机关核准后,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收养没有出生证的孩子上户口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和民政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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