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住的是父母的家,家是我父亲的名字,结婚后房子被拆了,我父亲的名字就交给我。 这是共同财产吗?

2020-08-10 12:3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登记在女方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父母所有,与夫妻无关,不属于夫妻离婚财产,不能分割。
  • 女方父母名下的房屋是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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