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结婚16岁,房子1年前结婚了,房子搬到家里,家里有20万元,我能得到什么?

2020-08-10 15:3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拆迁后所取得的安置房,如果属于未支付购房差价而取得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支付了购房差价所取得的安置房,因为该项支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房屋仍然需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对于支出的购房款部分在分割时应对另一方作出合理的补偿。
    至于因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各项奖励、过渡费等等,属于拆迁单位给予该拆迁户的补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作为户口中的一员,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 可以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 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可与我联系帮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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