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外面养着恋人,而且和那个女人住了很长时间不回家,他说。 我说要离婚。 我该怎么办离开我,分给我的财产吗?

离婚
2020-08-10 18: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标准上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所谓的分居,即双方不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因生病在外地治疗或因出国务工等因素的影响情况下的分居不属于此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在诉讼情况下的离婚才会考虑夫妻之间是否感情破裂?是否存在和解可能?若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形要只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问题等作出分割与解决就省去了诉讼之累。
    无协议之可能,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