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自07年进入公司签订过一年合同,实际工作到2011年七月份离开,在工作期间受过一次工伤,工作期间公司只在社保登记过但保费一直没有缴纳。现在本人离开这家公司到了新公司,因为前期的保费没有缴纳导致新公司不能购买保险。

原来的公司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前期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11-05 22:5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缴费就是指参加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纳,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转社保的流程是这样的:当你被A公司录用时,A公司会按照国家规定,到当地的社保中心为你办理录用手续(备案登记),并为你缴交社保。当你离开A公司的时候,A公司就会到社保中心办理你的退工手续(停交社保),此时你就相当于一个失业人员,如果三个月没有入职其他单位(社保连续三个月未缴交),计保中心会将你的个人帐户暂时封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