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3年进入工厂,2007年11月工厂,养老保险,我现在想加班,工厂有义务给我前几年的保险吗?

2020-08-10 22: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016年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 建议以工厂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失业保险金等。
    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 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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