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公司想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你能做些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8-10 23:0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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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主动的不行,单位炒你就可以
  • 不知道你从事的是什么单位,什么职位?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不是化工企业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你是认定不了职业病的,但是如果是单位原因要和你解除,你是可以主张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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