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厂签合同,不到三个月扣除扣押工资的百分之四十是合理的吗

2020-08-11 06:1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当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其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工亡的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 用人单位无故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了的可准备劳动合同等相关的证据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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