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有一个女儿,和我的前妻住在一起,协议是我每月给300元的生活费,现在女儿家被她的前妻搬走了,姓也跟她一起,我还要继续给生活费吗?

离婚
2023-04-25 07:59: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的
  •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可能基于两种情况:一是一方生活困难,由法院判决另一方支付。二是双方约定。你丈夫支付前妻生活费显然是后一种情况,支付多少,支付到何时,完全在于当事人自行商定,订下了协议,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到何时,至其再婚时,可以停止支付。因为再婚后,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无需再由前夫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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