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媳妇结婚一年多,如今有一个九个月的小孩子,小朋友她不必,我想问一下我能向她拿赡养费吗?

2020-08-11 11:36: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般孩子抚养权的话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嗯,孩子是否会判给你,法院会综合考虑你的经济承受能力,孩子受教育的情况。还要取决男方是否会争取抚养权的问题,如果男方也要争取抚养权,很可能是一人抚养一个。
    如果最后法院判给你一个人抚养两个小孩,那么男方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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