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今年发生了工伤事故,但因为工伤认定书丢失,只能在工伤上签字,复印上没有盖工伤印章,说他们课没有公章,怎么办?

2020-08-11 12:15: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认定书是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时,该部门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以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情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发生车祸受伤的,劳动者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再决定具体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