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在江苏,我男朋友在安徽,需要结婚登记,可以把我的户籍搬到我男朋友家,登记结婚证明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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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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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你的户籍所在地结婚,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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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本地登记,但需要对方的户籍证明。具体你可以问下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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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