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欠我4万元,2017年4月3日违约,没有写明付款日期,现在2019年5月,还能被起诉吗?

2020-08-11 23:1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为20年。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一般也就是欠条出具之日,期限为2年;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则是有区别的,借条的诉讼时效远远长于欠条。
  • 依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还没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有需要与我联系
  • 向法院起诉维权讨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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