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租的房子,签约了一年,因为各种理由,至今都不想租,还不到一年,现在不交房租,你会承担什么?

2020-08-11 23:4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长期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 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这里你可以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可以的话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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