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9年09月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公司以及劳务派遣公司提起仲裁,因超过45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2009年12月份公司把我给裁啦!2010年10月20号下判决,把我判到劳务派遣,我当时仲裁时是2009年8月份,公司还没把我裁掉,因此只要求签订无固定合同,后来我当厅表示要判到劳务派遣就不叫劳务派遣他们履行啦!现在我在重新在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金可以吗?还有保险只上了一个农民工工伤险,法院没有支持补保险,说依据不足,保险这块还能要吗????

仲裁
2018-11-06 14: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根据目前国家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程序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就是说,要想提起民事诉讼,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是不行的。
    另说明: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不存在那个好不好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性质的,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
  •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
    (1)至
    (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
    (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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