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因为未婚生育了一个孩子,现在去办理二孩准生证要求罚款符合规定吗?

2018-11-07 12:0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非婚女子生下胎办理准生证: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 未婚先孕只要在生育前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一般是不罚款.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
  • 1:只要没有准生证,照样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2:即便有了准生证,你生育三个孩子以上也是违反了计生政策,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3:根据2002年《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意味着地方可自行制定标准。
      而新《条例》拟明确规定,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征收最高标准被限定在不高于年人均收入的3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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