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参加征文比赛,获奖后著作财产权归主办方所有,那么我是否有权利将小说改编成漫画?

著作权
2018-11-07 15:0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著作权的内容。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权利和其他人所承担的义务。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权一般不可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对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须经作者授权并支付报酬。
  • 您好,著作财产权包括以下内容:
    (一)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先定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的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即发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属于法定使用许可情形的除外。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2.许可使用权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4.付酬标准和方法;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使用许可合同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当事人不得行使。
    (三)转让权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四)获得报酬权获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获得报酬权通常是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中派生出来的财产权,是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必然包含的内容。但获得报酬权有时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并非完全属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的附属权利。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   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的法律形式为许可使用合同,具体有出版合同、表演合同、改编合同、播放合同等。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有一些能够有效地加以控制,如出版权、摄制权,有些则不能控制或难以控制,如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广播权,作者很难掌握谁在演唱自己的作品,在哪里演唱,哪家电台、电视台在播放作品的演出。因此,需要一个有效的机制来保障著作权人畅通无阻地行使权利,这个机制就是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接受作者或者著作权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管理个人不能控制的那些权利,它向作品的使用者授权并收取作品使用费,再将使用费按一定比例返还给著作权人,并对侵犯著作权的人提出法律交涉。《著作权法》第8条是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   
    (二)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将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或者几项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和许可使用的区别在于,转让使得作者失去部分著作权,而许可使用只是使用权暂时与作者分离。我国《著作权法》原来没有明确规定转让的问题,修改后的法律规定著作权可以转让,使得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途径更加灵活,更能够适应实践的需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著作权转让限定在财产权范围之内;第二,转让著作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三,对转让合同进行狭义解释,转让的权利只限于合同中明文规定的权利,不得扩展到未明确规定和订立合同时尚未出现的权利。   
    (三)著作权转移   著作权转移包括继承和继受。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以上是我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哪些呢这个问题,做出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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