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年底办酒席,未办结婚登记,想打算把户口迁至深圳在办证,已同居,怎么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今天去我老家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系统查询到我已婚,但我和男友还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的,在深圳住出租屋,社区有来人口普查,难道是他们上传数据的?没有民政局的证明,就这样登记信息。

2018-11-07 16: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拿户口本到民政局不可以补办结婚证,还需要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证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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