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7年人民币,2007年,但是信用社实际上把钱借给了另一个担保人,这个人失踪了,信用社让我还钱,是不是?

2020-08-14 11:18: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债务人失踪找不到人的情况,你可以选择报警。如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情况复杂的建议可以找律师介入。
  • 借款人失踪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债务上设有担保人的,则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失踪债务人的担保人主张债权。担保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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