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天在代理处付了房租押金,但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超过24小时,她为我开了一张收据,现在不想租了,你能退款吗?

2020-08-14 14: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时未能签订书面合同的,将会产生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比如对方不承认做了房屋买卖,或是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一旦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将直接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
    实践中,约定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协商处理
    双方当初是诚心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现在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的,那么即可以试试先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量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去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一方已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即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房产交易税缴税凭证等。
    (2)提供物证。在已经开始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后,那么可以提供交易中的房产所在地等。
    (3)证人证言。如果双方做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找其做证。
    (4)视听资料。
    比如录音录像等,一般情况下可以提取摄像资料。
    (5)电子数据。如为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发出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 押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 押金可以退还,租金需要扣除已经租的天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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