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别人三十万,2012.9-2015.9要他还贷,他没有钱,到现在他得病身亡,在借据上面有和我他媳妇的签名,如今我要去提起诉讼他,需要什么原材料?

2020-08-14 16:3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给他人,如果讨要对方以没钱为理由,可以依照借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要求返还借款,不还的话及时起诉解决,未写明还款日期,可随时要求对方返还,建议给合理的还款时间对方。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从人之常情来说,借了钱才会打借条。因此,借款人打了借条没收到钱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人之常情,更不符合交易习惯。对于大额现金出借纠纷,除了借条是关键证据外,也须证明有给付能力,并证明现金的来源。
    所以,转账时以银行转账最为妥当。
  • 你好,有明确的借条能够确定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未到还款期,对方明确表明不还款,或者到期不还款的,可依据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及证据起诉。
  • 你好,有借条可以起诉,借钱到期不还才能向法院起诉他,当然有特殊情况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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