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种情形可视为感情破裂: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下情形也可以认为感情已破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
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