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好多年前去世了,姥姥的房屋要是没有遗书,是否应当归属于儿女均分,那我能承继父亲那份么?

2020-08-14 18: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 房子应该是由公产房买了产权的,所以应该是按照父亲的遗嘱来分配。
  • 可以均分母亲的财产没有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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