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总公司签订了合同,我在子公司工作! 现在总公司从总公司退休,要求进入子公司。 这个情况可以拒绝吗? 如果同意的话,可以领取补偿吗?

2020-08-14 19:5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 您好!马成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母子公司分别属于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效力待定,得到子公司的追认的话,合同自始有效。
  • 原则上不行,因为总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不能混同。但如果合同对方同意,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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