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和丈夫结婚共同盖的房子,不动产证是老人的名字,离婚能给我分一半吗

离婚
2020-08-14 19:5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房屋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其归属自然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的话视为婚内的赠予行为,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否分,分以下情形:
    1、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支付全额房款;或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且婚前该房产已无抵押贷款,则该房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
    2、婚前以个人名义并利用按揭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和婚后升值的部分,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