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把房屋卖了和另一方签了合同书,房本是孩子的名,孩子不同意卖了,另一方交了一万订金,应当该怎么办?

2020-08-14 20:3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 交付了定金,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夫妻离婚孩子和房子归一方,但没有钱给另一方进行补偿,无法一次性支付对方房价补偿款,又不愿意卖掉房子补偿对方。可以尝试以下解决方式:
    1、共同使用这套房子,司法实践中有很多类似的判例;
    2、签订补充协议,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子补偿款
  •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劳动者就负有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按照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必然会导致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自身收入的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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