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我的生活中写了一份遗嘱,这对我有好处,但是这不公平,他也没有写特定的时间或日期,也没有见证任何其他人。

2020-08-14 21:1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以下情形写的有效力:《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合同的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不需要对方同意就可以行使。无论是合同的甲方还是乙方,只要在出现对方违约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都可以解除合同,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 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征得对方同意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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