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我有保险,开庭审理时我认为我保险够赔没有答辩,我负责主要责任,法院会按原告诉求判吗?

2018-11-09 08:3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 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基本程序: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 交通肇事责任包括哪些?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同时,交通事故的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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